關於 EDMA動態消息教育資源出版刊物第八屆理監事入會申請傑出成就獎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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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電子材料與元件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電子材料與元件相關領域具有傑出成就之從業人員,特設置“傑出成就獎”。
二、傑出成就獎分下列四種:
1.傑出貢獻獎。
2.傑出青年獎。
3.傑出論文獎。
4.傑出服務獎。

三、凡屬本會會員,或在本會所屬機構,或在本會團體會員所屬產業服務,經評審確定者,由本會頒獎並公開表揚。
四、得獎名額及獎勵事項:
1.傑出貢獻獎1名,頒發獎牌。
2.傑出青年獎1~3名,頒發獎牌。
3.傑出論文獎1∼6篇,頒發獎牌及每篇壹萬元以下之獎金。
4.傑出服務獎1~2名,頒發獎牌。

五、候選人資格條件:
1.在國內外從事電子材料與元件工作,具有卓越貢獻者,可為傑出貢獻獎候選人。
2.年齡在40歲(含)以下,從事國內外電子材料與元件工作,著有特殊成就者,可為傑出青年獎候選人。
3.在本會相關刊物及年會上發表優秀論文者,可為傑出論文獎候選人。
4.熱心推展本會各項會務,或在電子及其相關產業服務10年以上,著有績效者,可為傑出服務獎候選人。

六、推薦人資格:
下列人士之一圴得為本會傑出成就獎推薦候選人:
1.本會資深會員。
2.學術或研究機構負責人。
3.電子材料與元件相關產業負責人。
4.技術團體或產業公會負責人。

七、推廌方式:
推薦人應提出申請書(如附件)一份,被推薦人半身相片2張及其相關資料,在規定期限內送達本會。

八、作業程序:
1. 公布辦法:
    本會於每年年會日4個月前公布作業辦法及得獎名額,公開徵求推薦。
2. 截止時機
    本會於年會日2個月前截止推薦,進行審查作業。
3. 審查流程
(1)審查:
    傑出貢獻獎、傑出青年獎及傑出服務獎,由本會獎章委員會審查。
(2)核定:
    本會召開理監事會議,對獎章委員會之評審結果,作最後之核定。
(3)傑出論文獎由合辦機關學校聘請相關領域立場超然之傑出學者及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及核定,並送本會核備。

九、本會傑出成就獎評審委員不得擔任推薦人。
十、本辦法自公佈日施行。

台灣電子材料與元件協會歷年頒發傑出成就獎紀錄 (2007.05.05 更新)

各類成就獎推薦表格:
1. 成就獎申請表格-服務獎.doc
2. 成就獎申請表格-青年獎.doc
3. 成就獎申請表格-貢獻獎.doc